狗作者万死不辞

旧时光6 大典太光世

他去浴室放水。
声音稀里哗啦。
他说你总不能这样回家去见你妈。
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,只好点头。
他从浴室探出半个头来说你要听歌吗?那台cd机还能用,有披头士的专辑你听吗?
你现在喜欢披头士了吗?
他从浴室回了我一句:你自己买的放在我这。
十年了这人居然还没有扔掉,我只好叹气。
我还没有自大到会觉得一个男人十年如一日的对我死心塌地,这叫有病。
我经历的别人的感情故事不是夭折就是好聚好散,这世上哪儿来那么多痴男怨女,多数都是来了又有找个合适的凑合,也有分分合合作天作地依然分不开的。大概那就是真爱。
烛台切说他搞对象多半会找拿得起放得下的,散了也能自己过的很好。
就怕分不掉的。
我对他说你还挺渣啊。
他说不是每次都是认真的,只是不合适的居多。然后他笑笑说我还是很有原则的,就是不跟自己朋友上床。
约翰列农唱的歌,大意是说一生经历很多但是对比之下还是你是我最爱。
In my life。六十年代的老歌。
大典太招呼我去洗澡让我把衣服换下来帮我去洗,我想我所有的羞耻心都快在这瞬间爆发:我自己会洗……
他说你包里的衣服都湿透了你觉得还能穿吗?
然后丢给我一件他的背心:你又不是没穿过。
我把想说的话都堵了进去不吭声的去洗掉一身泥后泡在浴缸里,水温刚刚好。
他随意的就像我没有离开过,可我越发觉得自己亏欠他。
都已经分了那么多年了,我还那么恬不知耻的混在他家里……
可又能怎么样呢?
门外洗衣机哗哗作响。
我从浴缸里站起来,他推门进来看着我。
我愣了一下遮住了自己的胸口。
他看着我没说话,进来把门拉上。
我蹲下抬头抬着他。
大典太依然是愁眉苦脸的样子:你让我怎么办呢?
他只是个血气方刚正常的男人。
我觉得都分了应该拒绝他的,可是他说:我很想你。
纵然我有千军万马都敌不过他一句轻描淡写的我很想你。
他把我按在身下,发出巨大的水声。
从浴室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。
我坐在他家的沙发上,觉得自己毫无原则,大典太光世简直丧心病狂,摁着我就没让我起来过。
我精疲力尽的只想抽烟。
他说我送你回去。
嗯。
他也没说什么,门口推了一辆电动小绵羊,把安全帽递给我。
路上他什么话都没说。
只有我在说:别当回事,我们分了。
你说什么我听不清。
那就当我没说。
我没有任何办法。
他把我的包递给我,帮我拢了一下我耳际的头发:你这样,很好。
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穿的凉鞋露出来,涂着粉色的指甲油的脚趾。
窘迫的一如十年前的那个少女。









就这样吧。
总之阿大揪着媳妇做到她心服口服了。
阿大的内心其实是很丧的蹲在墙角抓头发,卧槽我真的干了我真的干了我他妈的好禽兽啊怎么能那样呢……然后纠结的啥也不说了,愁眉苦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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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割腿肉,爱看不看。
谢谢关注。
杂食生物。
我写图一乐,你看也图一乐,不喜欢就不要为难彼此,绕道即可。
有病吃药遵医嘱,没病好好生活多爱自己。
人间不值得的那么多,能吃吃能喝喝,有啥别往心里去。
爱啥写啥。
自嗨快乐就好。
如有屏蔽……
MD我也没存稿我上哪儿重新写去!

一根烟一杯茶,一个破怪打一天。
我寂寞寂寞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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